5.3 材料与保护层厚度
5.3.1 在冻融环境下,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。环境作用等级为Ⅱ-D和Ⅱ-E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采用引气混凝土,引气混凝土的含气量与气泡间隔系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。
5.3.2 冻融环境中的配筋混凝土结构构件,其普通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与相应的混凝土强度等级、最大水胶比应符合表5.3.2的规定。其中,有盐冻融环境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,应按氯化物环境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注:1 如采取表面防水处理的附加措施,可降低大体积混凝土对最低强度等级和最大水胶比的抗冻要求;
2 预制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可比表中规定减少5mm;
3 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按照本规范第3.5.2条的规定执行。
5.3.3 重要工程和大型工程,混凝土的抗冻耐久性指数不应低于表5.3.3的规定。
注:1 抗冻耐久性指数为混凝土试件经300次快速冻融循环后混凝土的动弹性模量E1与其初始值E0的比值,DF=E1/E0;如在达到300次循环之前E1已降至初始值的60%或试件重量损失已达到5%,以此时的循环次数N计算DF值,DF=0.6×N/300;
2 对于厚度小于150mm的薄壁混凝土构件,其DF值宜增加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