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 仪器要求
5.1.1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监测仪器应由温度传感器、数据采集系统、数据传输系统组成;系统应具有温度、时间参数的显示、储存、处理功能,可实时绘制测点温度变化曲线,温度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0个。
5.1.2 温度监测仪器可采用有线或无线信号传输。采用无线传输时,其传输距离应能满足现场测试的要求,无线发射的频率和功率不应影响其他通信和导航等设施的正常使用;采用有线传输时,传输导线的布置不得影响施工现场其他设施的正常运行,同时应保护好传输导线免遭损坏。
5.1.3 温度监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,其允许误差不应大于0.5℃。
5.1.4 温度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温度传感器量程应为:—30℃~125℃;
2 传输线路应具有抗雷击、防短路功能;
3 温度传感器安装前,应连同传输导线一同在水下1m处浸泡24h不损坏;
4 温度传感器安装时应具有保护措施。
5.1.5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稳定性、抗干扰能力应满足施工现场监测要求;
2 应满足连续测试20d以上的数据采集、存储的要求;
3 从信号采集到结果输出全过程均应自动实现,并应具有当出现降温速率过快、表里温差过大时报警的功能;
4 监测过程可实时显示不同测点温度及温度时间曲线,同时可用表格形式显示监测数据,并可输出各时间段的温度时间曲线。